国际珠宝首饰联合会 (CIBJO)已提出“再生黄金”的新定义,以提高珠宝业对相关材料的清晰度和一致性。
这些定义将纳入CIBJO的指导文件中,涵盖在制造和加工过程中回收,并出售给消费者的循环再用材料,以及在曾出售给消费者的材料中所回收的黄金。该机构表示,这些定义是经过业界专家的广泛讨论后所制定的。
这些定义旨在为二次和循环黄金供应制定更严格的标准,以改善黄金精炼和制造过程中投入和产出的识别,同时促进透明度和负责任的采购。
CIBJO表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了该定义的草案,作为ISO为负责任采购黄金制定的更广泛标准的一部分。
CIBJO 主席Gaetano Cavalieri 解释说:“对于再精炼黄金的不同名称和标签,人们感到越来越困惑。新定义为再精炼黄金提供了清晰的定义和一系列标准,比许多其他材料的定义更为严格。行业需要一个更清晰的定义,以避免消费者混淆、防止商家的漂绿行为,并加强交易实践和供应链的透明度。”
CIBJO透露,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和世界黄金协会(WGC)等主要行业机构正在考虑如何将这个定义的主要内容,纳入其指导方针和负责任的采购实践中,而负责任珠宝业委员会(RJC)已经在其更新的监管链标准中纳入了基於相同标准的定义。
CIBJO 定义
根据 CIBJO 的新指引,再生黄金可以是:消费者购买前的再生黄金;消费者购买後的再生黄金;或两者的混合。再生黄金不包括金条和投资硬币等投资产品形式的黄金,除非这些黄金完全由消费者购买前/消费者购买后所回收的黄金生产。
消费者购买前再生黄金是通过提炼在制造过程中产生的材料而获得的黄金。这包括熔化后的废料、清扫物、溶液、废水处理物,以及不再需要或不能再用于原来用途的制造材料、产品、组件和合金。只有在所有起始使用的废料和材料都是属于消费者购买前再生黄金的前题下,在产生废料和材料的组织内部提炼的废料和材料,才合乎条件列入消费者购买前的再生黄金。
与此同时,消费者购买后的再生黄金是指在个人、组织或工业设施作为产品最终用家的情况下,对不再需要或不能再用于原来用途的产品进行精炼而获得的黄金。
这包括首饰产品和组件、电子和工业组件、牙科废料、钱币/收藏硬币(但不包括投资硬币)、装饰产品、镀层材料/涂料、废溶液,以及黄金供应链参与者退回的产品,例如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库存。